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关于教师参加校外课题研究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教师参加课外各级各类课题研究的管理,鼓励、支持教师积极参加校外各级各类课题的研究,特制定本规定。1.课题研究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和自身专业发展方向相符合;
2.课题组成员必须是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公开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区委级及以上大赛(含指导)获奖等成果;
3.课题组成员必须向学校填写《教师校外课题研究申请表》,课题负责人必须向学校提交已填写完整的“课题申请·评审表”,并取得学校同意;“课题申请·评审表”应出现“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所承担参研的内容等信息;
4.对申请人参加的课题不能结题的,学校将取消其以后2年内的各种课题研究申请;
5.对符合上述规定结题的课题,研究人员将课题结题证书交学校存档备案(课题负责人还应将结题存档材料纸质文本交学校存档备案),并按学校教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6.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研督导室
2013年9月1日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教师参加校外课题研究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职称 | 科室 | |||
课题名称 | |||||
课题承担单位 | |||||
课题拟/批准单位 | |||||
角色(主持、主研) | 负责人及工作单位 | ||||
专业科 意见 |
专业科(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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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教研室(盖章): 主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