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关于教师参加公开出版教材编写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教师在公开出版教材编写方面的指导,规范教材编写管理,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出版教材的编写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所编教材是因为本校需要且现在没有现成公开出版,或已有公开出版但已严重不适合本校教学需要;
2.参编人员必须是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该门课程的教学时间不低于3年,学生评教效果好;
3.编写人员(主编、参编)必须向学校填写《公开出版教材编写申请表》,并取得学校同意;
4.教材应出现“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名称、参编者姓名和所承担编写章节等信息;
5.教材出版社必须是学校指定的出版社;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代表学校签署出版合同;
6.在编写教材过程中,应注重职业道德,并具备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成果和著作权。凡有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行为,后果自负;
7.对符合以上规定编写的教材,学校优先使用;并按学校教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8.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研督导室
2013年9月1日
公开出版教材编写申请表
教材信息 | 名称 | 适用层次 (中、高职) |
总学时数 | |||
主编姓名及单位 | 参编人数 | 出版单位 | ||||
申请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主要任教课程 | 所在专业科 |
任教该教材时间(年) | 角色(参编、 主编、主审) |
编写章节、名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
年 月 | ||||||
申请人主要 业务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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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内容 提要及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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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意见 | 专业科(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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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教研室(盖章): 主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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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