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适应新时代教师培训工作需要,完善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1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启用《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意义
实行教师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参培、提高培训实效的重要措施。教师培训学分是教师绩效考核、评优晋级、职务评聘和骨干教师选培的重要依据,是上级教育主管(指导)部门年度(学期)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机构
成立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工作。
组 长:胡跃
副组长:吴帮用、颜秋云
成 员:刘宪宇、肖世明、熊芳、张波涛、王雯郦、胡庭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肖世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填报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含聘用教职员工)。
四、进度及任务安排
阶段 | 时间 | 负责人 | 任务 |
信息 收集 |
3.1-3.21 | 各部门 | 各部门收集教职工基本信息,完成《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模板》(附件1) |
信息 审核 |
3.22-3.26 | 改革与发展办公室 | 组织考核管理部门审核教职工基本信息 |
信息 上传 |
3.27-3.31 | 改革与发展办公室 | 教职工基本信息上传至《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系统》 |
信息 完善 |
4.1起 | 全校教职工 | 网 站:http://teacher.cqjsfz.cn/login 用户名:身份证号码 密 码:身份证后6位 内 容:上传登记照,登记2017-2018学年以来各级各类集中培训、网络研修等结业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
信息填报工作关系每位教职工职业发展,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于截止时间前将附件1汇总后交改革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胡庭婷 13752917158。
E-mail: 394780585@qq.com。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2019年2月28日